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鲁医保办发〔2024〕18号)及《德州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德医保发﹝2022﹞51号)文件要求,对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中失能评估结论超2年的对象开展复评工作。经医疗专家团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复评鉴定,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27日起五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534-2636584
电子邮箱:dzsybzxchk@dz.shandong.cn
德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