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下列医药机构纳入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8日-3月6日。
监督电话:84368112。
附件:2023年2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7日
2023年2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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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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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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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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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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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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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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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阳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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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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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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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迁兰亭御城二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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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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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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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迁邻里中心小区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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