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因局领导班子人事变动和定点医药机构变化,根据《温岭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温医保发〔2021〕4号)要求,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和网格管理分工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和分工情况详见附件1和附件2。
根据《国家医保局 公安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224号)精神,本次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专项整治以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020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为检查重点,重点聚焦各类虚假住院、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疗服务、篡改基因检测结果、假透析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行为。
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牢固树立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法治意识,坚守“红线”“底线”意识,严格执行医保各项政策,切实履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医保各项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坚决杜绝“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各监管小组和网格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强化服务监管,做到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高质量完成网格化日常管理工作。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