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规定,下列定点零售药店未按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签订2026年医保服务协议,现按照协议规定,即日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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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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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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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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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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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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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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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晴韦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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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街道石梁子社区居委塘坝居民小组附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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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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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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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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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衡生陈军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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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茶田街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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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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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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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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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顺康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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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土坎镇龙兴街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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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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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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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上述定点零售药店解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