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23〕1号)的规定,经集体评估,以下1家服务机构评估合格(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8日(共7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来函方式(属单位的需加盖公章,信函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实名向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定点机构事务部反映。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9楼905室,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定点机构事务部(邮编:510600)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评估合格服务机构名单
(20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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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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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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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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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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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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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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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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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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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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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祺美健康发展有限公司(祺美颐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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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前座114-120号、后座118号之一首层及四至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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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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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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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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