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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黑龙江省鸡西市关于转发《关调整“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5 10: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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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关于调整“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黑医保发〔2020〕49)文件转发给你们,依据市卫健委核定的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抗体检测价格,经参考其他地市收费标准,暂定该项目支付标准为110元。

请结合黑医保发〔2020〕49号相关要求,做好医保信息系统更新、指导医疗机构更新医院管理系统等工作。

本通知自7月15日起执行。

鸡西市医疗保障局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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