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临沂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临沂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等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自主申请、医保部门受理审核等环节,对山东新程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湖店等4家定点医药机构变更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河东区医保局反映,联系电话:0539-8096918。
临沂市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