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号)的有关规定,梧州市本级拟新增1家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梧州市龙圩区大参林大村园区药店(个人独资),地址: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大村七组李水昌屋。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
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6年4月28日前向我中心反映,邮箱:wzsybzxddk@163.com。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