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及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进一步提高参保质量,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6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研究拟定了《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及关系转移接续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7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箱反馈意见建议。邮件主题请注明“《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及关系转移接续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回复”字样。
电子邮箱地址:fsybj@fsybj.foshan.gov.cn
(二)邮寄书面意见建议。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1号,佛山市医疗保障局,邮编:528000。请在信封注明“《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及关系转移接续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回复”字样。
(三)电话反馈意见建议。联系人:张先生、甘小姐,联系电话:0757-83382057。
附件:1、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及关系转移接续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2、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及关系转移接续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