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医保办发〔2024〕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号)及《河池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及要求,经核查,现将2家解除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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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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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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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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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疗保障
服务协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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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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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县老百姓民族新城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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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流水村岜歪坡大化县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F区F2、F3号楼F23-24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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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主动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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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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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康宜舒大药房连锁责任公司大化都阳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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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镇都岩路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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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主动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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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在上述药店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给予结算。特此通告。
大化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