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群众:
根据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就医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长医保发〔2025〕13号),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医疗权益,规范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现确定长治市人民医院(长治市职业病防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医疗潞安医院、长治市中医医院、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长治市妇幼保健院(长治市妇产医院、长治市儿童医院)、长治杏林康复医院、长治市安神专科医院为长治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并予以公布。
长治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