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拟定以下单位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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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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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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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大参林桂园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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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桂园47栋112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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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时运健康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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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南湖街12号之一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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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德祥堂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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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江南花园13幢107号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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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青年牙博士口腔门诊有限公司(牙博士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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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金砂东路131号华美庄建信大厦裙楼102、203、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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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志康宁医药有限公司西园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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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马滘街道恒大金碧御景湾影城2幢136号1楼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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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钦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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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居委珠津中区五巷5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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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国顺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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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陈厝合光和街四巷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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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8月01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0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4楼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