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前期起草了《武汉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武汉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6月公开征求了意见。按照前期征集的修改意见及专家论证会意见,我局修改了文件形式,精简了文本内容,形成了《关于加强武汉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武汉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涉及公平竞争方面的意见建议。公众可于2022年10月27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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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3号,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邮编:430000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