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印发漳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经办规程的通知》(漳医保中心〔2025〕51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6月10日我分中心受理和审查了诏安县万春大药房(个人独资)医保定点申请,根据专家的评估结果,经研究,诏安县万春大药房(个人独资)符合医保定点资质,现于漳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医保中心”专栏及申请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致电、书信等形式向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诏安分中心举报。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
举报电话:0596-2875012(市医保中心)
0596-3350266(诏安分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诏安分中心
2026年6月29日
附件
符合定点资质的零售药店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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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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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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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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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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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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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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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万春大药房(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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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诏安县官陂镇下官村官圩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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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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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零售药店
(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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