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保医保〔2023〕25 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医疗保障医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医保规〔2020〕5号)等文件规定,对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2022年度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与下列医药机构签订了2023年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现将名单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参保人员积极监督。
监督电话:7590219 7590220 7590258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