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社保函〔2016〕66号)的规定,经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审查,我分中心拟定以下单位具备汕头市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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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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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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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汕头市潮南区)药业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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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新和惠路凤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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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示期内,若发现以上零售药店有不符合《印发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13〕451号)规定条件或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5日,时间7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30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玉峡南路潮南区人民政府3楼317室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南分中心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