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洱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医保发〔2021〕63号)、《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普洱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准入评估工作通知》(普医保发〔2021〕85号)文件规定,经普洱市市本级及思茅区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小组核查评估,现将符合准入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申请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医疗机构(共1家)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或直接到月光路1号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反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璘,0879-2138070。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