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合肥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合医保秘〔2025〕15号)有关规定,市、区(开发区)医保部门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管理,现对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1日
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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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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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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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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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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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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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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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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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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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贝杰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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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229号客服中心整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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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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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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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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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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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好市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全椒路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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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三里街街道全椒路凤阳路集贸市场负一层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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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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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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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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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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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瑶海康华多内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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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长淮街道濉溪东路88号罗马三期怡馨苑商网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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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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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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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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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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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康之源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临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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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湖社区综合商铺S4一楼南17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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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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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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