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4家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名称: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九龙城市乐园店
法定代表人:高佑成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369号九龙城市乐园62号楼17、18号门面
2.名称:连云港国瑞堂新一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敏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经济开发区朐凤路118号永安新村13号楼102号
3.名称:连云港国瑞堂琪健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琪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西路8-3-49号楼101铺
4.名称:连云港市康德大药房有限公司华联大卖场
法定代表人:徐兴兴
地址:海州区海连云东路3号1层东户
本次公示期自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0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