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市医保中心及各分中心作为服务企业群众的一线窗口单位和公共聚集场所,人流量较大,新冠病毒感染风险较高。为全面落实当前疫情防控措施有关工作要求,市中心及各分中心在守护您的健康安全的同时,也将竭力为您提供满意高效的服务,现就有关医保业务办理倡议如下:
一、首选网办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网上办理业务,非必要尽量不到现场办理。若您需要办理医保业务,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进入(广东省-汕头市-区县),根据办事需求,选择“个人服务”办事模块,办理事项。您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省事”“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办理,最大程度减少现场聚集。
二、非急缓办
当前市中心及各分中心已有多名工作人员感染新冠病毒,人手严重缺乏,若非紧急事项,建议您尽量选择错峰或延期至各级医保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相关业务,避免窗口人员集聚,防止交叉感染风险。
三、咨询交流“电话办”
疫情防控期间您可关注“汕头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已公布的业务咨询电话,进行业务需求、办理流程的在线咨询。
四、做好防护
如您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康复后再来办理业务;如您当前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请您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自我防护,除需要人脸比对、采集人像等流程外,请您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与其他人员保持“一米线”距离,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减少在医保窗口停留时间。
五、业务调整
由于窗口工作人员感染新冠病毒人数较多,部分窗口将暂停服务,恢复时间视工作人员康复情况另行通知;另外部分医保业务审核时限可能会稍有延迟,敬请您谅解。
疫情无情人有情,市医保中心及各分中心将尽最大努力克服新冠病毒感染带来的影响,尽快恢复各项业务的正常办理。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平安度过这一场“大考”,一起迎接春暖花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感谢您对市医保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