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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关于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9/27 1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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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

为切实保障参保职工个人医保权益不受影响,现将职工医保缴费时限和待遇享受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巴府办规〔2022〕1号)规定,职工医保参保单位(人)未按月足额缴费的,从欠费次月起暂停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连续欠费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补缴后其欠费期间的待遇追溯享受;连续欠费6月以上至12个月(含12个月)的,从缴清欠费和滞纳金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连续欠费12个月以上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为6个月。

为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待遇享受,请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月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符合缓缴政策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除外)。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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