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动医养健康产业发展,保障失能人员的基本医疗护理服务需求,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22〕17号),我局研究起草了《菏泽市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3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公示期: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
电话∶0530--5190639
电子邮箱:jmyb639@126.com
特此公告。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