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2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按程序对我市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进行规范整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内,公众如有异议,可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同时将修改意见及理由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注明联系方式),节假日期间可将书面意见密封后交市医保局底楼保安室。。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至12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老师,0830-2970696
邮箱:546370030@qq.com
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山路148号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