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由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管理、信息技术四方面专业人员构成的评估小组对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8家医药机构开展材料审查及现场评估,经评估小组综合评定1家零售药店通过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新增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名单 (1家)
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马鞍山东方翡翠店
二、公示时间:2022年8月29日—9月4日(共7天)
三、受理单位:马鞍山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四、受理电话:0555-2354117
五、受理邮箱:ybzx@mas.gov.cn
六、地址及邮编:马鞍山市湖南东路900号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科(243000)
马鞍山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