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的有关规定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版)约定内容,我中心决定中止与台山市众信药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版)180日(中止时间: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7月25日),中止服务协议期间该药店不再纳入我市定点医保管理。
台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