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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扬州市拟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服务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4/8/16 7: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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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完善和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与门诊慢性病保障政策的通知》(扬医保〔2022〕84号)和《市政府关于支持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扬府发〔2023〕6号)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经过受理审核、现场评估等工作流程,江苏联环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邗江店已评估合格,拟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服务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拟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服务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

    江苏联环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邗江店

    公示期限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

    对以上拟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服务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如有异议,请明确具体异议事项,在公示期内向我医保经办机构(地址:扬州市兴城西路178号,联系电话:0514-80325005)反映。

扬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邗江分中心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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