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老年人等院外患者的医疗需求,鼓励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国家医保局将上门服务费纳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上门服务费的服务产出要求医疗机构根据患者需求派出医务人员,前往指定地点提供合法合规医疗服务,价格涵盖派出医务人员的交通和人力资源成本,收费采取“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组合模式,体现了对老龄化社会医疗需求的精准回应,也通过价格机制优化激发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的积极性。
我市的上门服务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进行管理,采取备案管理模式,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价格,定价与医院等级、专业地位、功能定位相匹配,并综合考虑服务半径、出诊人次、成本支出及患者承受能力,截止目前已完成全部申报机构的备案工作,涉及5家公立医疗机构,备案价格在30-100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