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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茂名市门诊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调整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8 15: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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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自2022年8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茂名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通过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增加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提高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由此,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自2022年8月起的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将有所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门诊共济改革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部分、基础金以及单位缴费部分按比例划入组成。改革后,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计入医保统筹基金,而个人缴费部分仍然计入个人账户。其中: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为个人月缴费基数的2%减去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1元)。例如: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张三的缴费月基数是4589元,自2022年8月起,其医保账户收到的医保个账划拨金额为4589*2%-1=90.78元。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为每人每月107元的定额标准减去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1元)。

  例如:退休职工参保人李四自2022年8月起,医保账户收到的医保个账划拨金额为107-1=106元。

  取消个人医疗账户基础金,不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参照执行。

  特此公告。


  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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