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连人社发〔2016〕20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18〕307号)的规定,我处对自愿申请医保定点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到申请单位现场进行了情况复核。经综合评估,6家单位符合医保定点单位的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 易升缘智慧中医诊所 负责人:唐启贵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五羊路1-1号
2. 潘龙甲诊所 负责人:潘龙甲
地址:海州区陇海西路12-6号
3. 连云港秉承大药房有限公司 负责人:李永凯
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凌州路8号东区001号门面房
4. 徐州汉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康好店 负责人:朱文奎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光辉路众兴城公寓6号门面
5. 连云港康德大药房有限公司 负责人:唐兴刚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中路99-8号
6. 江苏国瑞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国康药店 负责人:王东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山海印巷室外商业街S101铺
本次公示期从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8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8-85685956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