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国家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解封”,一些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当前部分无良商家利用国内新冠疫情防控现状和社情舆论,趁机哄抬药价、非法发布药品广告和夸大药品疗效、虚构药品功能等不法行为,严重扰乱了药品零售市场秩序和误导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理性防疫认知,同时也对国家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合法权益构成了一定威胁。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切身利益,县医保部门要求全县各定点零售药店严格遵守定点服务协议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驻店药师审核处方制度,上架药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未经批准严禁非法张贴、发布有关治疗新冠肺炎药品的宣传广告;各定点零售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和抗菌消炎类药品要严格把控疾病的疾病的用药指征并做好登记,严格按照处方管理规定控制药品的疗程和剂量,严防恶意购买、囤积药品和哄抬药品价格行为,杜绝不良社会影响。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县医保部门再次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771-8234863;各定点零售药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被投诉举报并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对投诉举报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特此通告
宾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