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1号)、《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南宁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2〕3号)等文件规定,经过定点申请、资料受理、综合评估、对外公示、协商谈判、安装系统、签订协议等程序,我中心确定上林县塘红乡塘红社区卫生室为南宁市新增医保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现将该医疗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布如下:
上林县塘红乡塘红社区卫生室,地址:上林县塘红乡塘红社区安置点12栋1楼7-8-9号。
上林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