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人社秘〔2016〕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全面启动。现将《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审核确认程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南市委组织部 淮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2日
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参保范围审核确认程序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120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地税局四部门《关于印发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30号)规定,为确保我市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有序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畴,特制定以下申报参保确认工作程序。
一、编制部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对申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的性质和编制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确认,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分工对参保人员身份进行确认。具体参保范围按皖人社发[2016]30号文件规定执行。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参保前由市人社部门审批退休、财政部门统发退休待遇的人员,由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二、机关事业单位应按规定填写《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确认表》(附件一)、《淮南市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单位工作人员参保花名册》(附件二)、《淮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花名册》(附件三)、《淮南市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单位工作人员参保花名册(2014年9月30日后退休人员)》(附件四)和《淮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花名册(2014年9月30日后退休人员)》(附件五),报编制部门、组织和人社部门。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经市级编制部门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市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先由区级编制部门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再报市级编制部门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寿县和凤台县分别经县编制部门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市人社部门审批退休,退休待遇是由市财政统发的,填报《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确认表(一)》(附件六);各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常退休人员,经区人社局审批退休,退休待遇是由区财政统发的,填报《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确认表(二)》(附件七);各区机关事业单位非正常退休人员,经市人社局工资科审批退休(含退职),退休待遇由区财政统发的,填报《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确认表(三)》(附件八)。
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表册经编制部门、组织和人社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各参保单位向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按照《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按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统一规范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市本级、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毛集实验区、经开区、山南新区(高新区)和煤化工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向淮南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寿县、凤台县和潘集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分别由寿县、凤台县和潘集区社保征缴机构办理。
四、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确认工作和信息采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先易后难、先机关后事业”原则,采取分批、分类办理登记和信息采集,由编制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确定参保办理批次,确保成熟一个登记一个,有序纳入参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