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关于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依据《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修订版)相关要求,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价格招采处。
时 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邮 箱:376819062@qq.com
传 真:0576-88513327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全市公立医院:
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