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数据专区> 专题信息> 详情

【青岛】山东省青岛市关于2020年12月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17 17:05:31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青医保规〔2019〕5号)和《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青医保规〔2019〕3号)有关规定,市、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单位进行了审核,现对拟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市、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将与其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受理部门对相关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医药机构提交的情况不符的,将不进行签约。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日--12月24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受理单位:青岛市医疗保障事业中心

受理电话:85760117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