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规定,经审查以及现场评估,以下医药机构符合申办条件,现拟确定其为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3年5月29日前向江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反映。公示名单如下:
2023年第四批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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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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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以及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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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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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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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廖氏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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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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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西贸巷24号附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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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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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831-2624393、0831-2638252
江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