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连人社发〔2016〕20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18〕307号)的规定,我处对自愿申请医保定点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到申请单位现场进行了情况复核。经综合评估,9家单位符合医保定点单位的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连云港天天口腔诊所 负责人:朱孝军
地址:海州区巨龙北路9-51号
2.和盛口腔门诊部 负责人:闫小光
地址:连云区中山西路58号山景家园1号楼101号
3.博威口腔门诊部 负责人:吕晓莉
地址:海州区解放东路129号
4.润发口腔门诊部 负责人:徐涛
地址:海州区陇海东路阳光丽景小区门面房6-1-7号
5.梯瓦口腔门诊部 负责人:金海军
地址:海州区苍梧河滨花园25号楼70号门面
6.连云港市顺顺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负责人:赵顺顺
地址:海州区新坝镇莲湖小区8幢805号门面房
7.国大苏药药房淮安有限公司连云港连云区板桥药店 负责人:魏艳萍
地址:连云区板桥镇板桥西路13号
8.连云港丰泽大药房有限公司 负责人:董作兵
地址:连云区东辛农场二环中路138号
9.苏州健生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津华苑店 负责人:张家良
地址:海州区海连中路166-10号楼103号
本次公示期从2020年5月25日至6月2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8-85683272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