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关于印发〈扬州市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流程〉的通知》(扬医保﹝2021﹞49号)等文件规定要求,经过业务受理、开展评估等工作流程,高邮辖区内1家零售药店经评估合格,拟纳入高邮市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一、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零售药店1家
1、泰州市张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邮平安路店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对以上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如有异议,请明确具体医药机构名称及异议事项,向高邮市医保局案审会办公室反映,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88号,联系电话:0514-84696033。
高邮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