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阳光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服务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违规行为和其他疑似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福贡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经研究决定中止其医保服务协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
机构名称:福贡阳光医院
医保定点编码:H53332300052
法定代表人:陶庆辉
机构地址:福贡县上帕镇上帕街47号
二、暂停医保结算关系
时间自2025年9月8日-12月8日止,中止医保结算系统期间,参保人员在该医疗机构就医无法使用医保结算。
特此公告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