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健康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经济发展局: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遵照执行。原日医保发〔2020〕24号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36号)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