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双通道谈判药品管理暂行办法》(赣医保发〔2021〕15号)、《南昌市双通道谈判药品医药机构遴选规程(试行)》(洪医保发〔2022〕6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通道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遴选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经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专家综合评估,现将2023年南昌市双通道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遴选合格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若对公示的定点零售药店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电话,于3月10日前向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791-88531650
纪检举报邮箱:ncrsjjz@126.com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