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资料、现场核实、信用报告查询,确定龙门县国参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二分店、广东百姓家人医药有限公司龙门平陵分店共两家机构为我县基本医疗保险2025年第一批次拟签约定点机构,具体名单附后。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签约机构有异议,请向龙门县医疗保障局基金股和龙门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监督电话:0752-7888907、0752-7888716
龙门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
龙门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拟签约定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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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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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政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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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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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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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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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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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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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国参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二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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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惠州转移工业园北片区园区大道3号5栋8号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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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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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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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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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百姓家人医药有限公司龙门平陵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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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平陵镇杨平路29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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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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