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高新区卫健医保局,东盟-经开区人社局,经开区人社局,东盟-经开区卫健局,经开区卫健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做好DRG付费病案首页编码映射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办发〔2022〕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医保局,高新区卫健医保局,东盟-经开区人社局,经开区人社局,市医保中心通知所辖定点医疗机构到自治区医保局官网(http://ybj.gxzf.gov.cn)下载使用。执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报告。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