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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关于公布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5/23 16: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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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的相关规定,经评估、公示等环节,现将新增的清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具体信息详见如下。

机构名称

服务地址

法定代表人

拟纳入类别

佛冈县石角镇

罗海霞口腔诊所

(罗海霞个体口腔诊所)

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388-2号

罗海霞

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门诊)

清远高济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佛冈潖江店

佛冈县龙山镇潖江路1、3、5号

黄幂

定点医药机构

佛冈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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