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5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6号)、《关于规范医药机构定点申请及互认事项的通知》(潭医保函〔2020〕30号)、《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市本级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准入和退出流程〉等七项工作制度的通知》(潭医保发〔2022〕2号)等规定,对自愿申请纳入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经资料审核、综合评估等程序,拟确定新增7家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
一、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已在其它县市区定点,申请开通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湘潭安定精神病医院拟开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普通住院业务。
二、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名单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岚霞路店、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白石古莲城店、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迎宾东路店、湘潭市岳塘区济岳楚济堂大药房、湘潭经开区精诚大药房、湘潭市时代养天和大药房拟开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购药业务。
公示时间: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3日。
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湘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综合科反映。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市民之家北栋一楼A18办公室,电话:0731-58531570。
湘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