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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恢复福建好医师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秀屿中晖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3/19 15: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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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福建好医师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秀屿中晖店(原福建好医师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东峤市场店):

  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中止福建好医师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东峤市场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通知》(莆医中〔2025〕103号)文件精神,你店自2025年12月25日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2026年3月5日你店向秀屿医保分中心提交恢复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申请。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中止、解除及恢复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莆医中〔2023〕66号)文件精神,经秀屿医保分中心现场核查,你店已完成名称及地址变更,且符合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要求,同意恢复你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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