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泰人社发〔2016〕73号)和《关于修订<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办法>的通知》(泰人社发[2019]33号)的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于4月15日组成验收组,对申报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化管理的泰安市立医院,进行了实地查看验收,根据得分情况,经研究,确定拟将市立医院纳入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化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6日。
如对市立医院纳入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化管理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电话:6267816 联系人:刘军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