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市、区(开发区)医保部门对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进行了评估,现对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5日--9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551-63536528,电子邮箱:951653794@qq.com)
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4日
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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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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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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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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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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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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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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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保服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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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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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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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九州通锦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合肥智慧公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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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临泉东路与广德路交口西南角智慧公馆17幢商103/商103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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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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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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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购药、市外异地联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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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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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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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国胜轩远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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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淮河路335号一层345、347、349号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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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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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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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购药、市外异地联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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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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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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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京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润宜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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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林店街道蒙城北路1166号恒盛皇家花园商业综合体A-商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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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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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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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购药、市外异地联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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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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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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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合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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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林店街道凌湖路189号荣城花园南苑B组团27幢、28幢商101/商10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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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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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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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购药、市外异地联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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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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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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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田综合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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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固镇路189号海棠别院6幢商103、商103 上、商104、商104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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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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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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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门诊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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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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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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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医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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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春梅路272号森林城A3地块11幢商104/商104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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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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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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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门诊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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