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城乡居民参保群众:
为了做好我区2022年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报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销范围
经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或复审认定后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的参保人员,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异地产生的门诊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未在异地直接结算的可纳入申报范围。
二、报销受理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法定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销。
三、报销需提交资料
1、患者本人(未成年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患者本人(未成年人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外地银行卡需提供银行行号;同时注明持卡人姓名、联系电话、开户行信息及银行卡号。
3、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加盖财政票据监制章收据联或报销联发票、发票相对应处方或门诊就诊费用清单;提供电子发票的还需填写电子发票费用个人承诺书。
4、未成年人无银行卡需要填写委托书(参保社区、村或街办盖章)。
5、西安市外慢病就诊患者需要提供务工、居住、探亲证明及当地医保定点机构证明。
四、资料收取地点
1、参保所在地卫生院;
2、参保所在社区(限于骊山街道、新丰街道、秦陵街道)
特此公告。
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