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政办〔2021〕发5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四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
电子邮箱:spsybjdybz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意见反馈”。
联系电话:待遇保障科3222885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金融街3号楼8楼810室待遇保障科(邮编:136000),并在信封上注明“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意见反馈”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