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国控国大群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赤溪店:
因自身经营状况,台山市国控国大群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赤溪店现申请中止双方签订的《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的有关规定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版)约定内容,我中心从发文即日起中止与台山市国控国大群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赤溪店签订的《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版)120日(中止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10月7日)。
特此通知。
台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